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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 | 赔偿超3600万元,中创新航被判停止销售侵权宁德时代的产品

2023-02-21 09:55:16 懂车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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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懂车帝原创 常思玥

[懂车帝原创 行业] 2月21日,中创新航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,收到了与宁德时代专利侵权一案的最新诉讼进展。

中创新航被判停止销售侵权宁德时代的产品

中创新航表示,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福州中院做出的《民事判决书》:应于判决生效日起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产品;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3580万元,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79.8万元;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赔付合理支出202693.12元;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此外,中航创新还在公告中表示,将在上诉期内继续向最高院提出上诉。同时,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,因此,目前无需支付福州中院的一审判赔额。

中创新航:宁德时代专利诉讼未对上市造成实质影响

2021年7月21日,宁德时代就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递交起诉书,并获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。宁德时代称,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,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。2022年5月,宁德时代向法院申请提升赔偿金额,要求中创新航赔偿超过5.1亿元。

2021年7月21日,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

中创新航成立于2007年,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设计、研发、生产及销售。中创新航在乘用车市场的客户主要有广汽、小鹏、长安、零跑、吉利、合创、东风、本田等主要的主机厂商。

关键词: 判决生效 专利侵权 发布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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