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杨妺)长达二十余年的纠纷,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多次诉讼,历时久远的法结和心结该如何化解?近期,利川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,能动履职,用司法温度换取当事人的满意度,将检察实事办到当事人的心窝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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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致残,赔偿执行难到位
2001年3月,向某某经人介绍到某公司承建的一建筑工地打工,从事搅拌机上料工作。同年9月,在工作过程中,向某某右脚不慎落入运转的搅拌机内,致右小腿被搅断,当即送至医院,治疗出院后仍需安装假肢。向某某到社保部门认定了工伤。
又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鉴定结论为骨科五级伤残。
事故发生后,向某某与公司就工伤赔偿发生争执。2004年7月,向某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,同年8月起诉至利川市人民法院。后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,2006年1月,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,公司给付向某某共计143806.66元(已给付的从中扣除),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付清,且据实支付向某某更换、维修假肢的相关费用。再审判决作出后,公司除了之前已经给付的第一次住院费用外,并未支付剩余赔偿费用,向某某生活陷入困难状态。
执行监督,上门走访查实情
今年初,向某某来到利川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,期盼能够通过检察监督依法获得赔偿。
收到监督申请后,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取了向某某涉及的多起诉讼案卷材料,并开展了深入的走访调查,发现向某某在此之前已经向利川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,法院执行部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,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。
向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后丧失了劳动能力,无收入来源,右腿假肢需每三年更换一次且费用不菲,其户籍所在地也提供了他们一家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。“我们年纪大了,做不了什么了,希望你们能帮帮我。”向某某向检察官说道。
看着向某某行动不便的样子,承办检察官感到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。
倾情帮扶,司法救助暖人心
考虑到年事已高的向某某生活困难,为缓解老人家的燃眉之急,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检察官上门收集资料,为向某某申请到一万五千元司法救助金。
“事故已经发生20多年,一审二审再审也过去十多年了,去年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,但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实在没有办法了,还好有你们尽心尽力地帮助我,现在我也有了积极生活的信心。”7月10日,得知司法救助金已到账,向某某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表达感谢。
践行人民至上、做实为民检察永无止境。下一步,该院将积极履职,主动发现、收集更多司法救助线索,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困难事、关心事。